马克思和恩格斯以前的思想先驱们,或者着重从人的自由发展的角度,或者从提高生产的角度,或者从这两个角度,揭示教育和生产劳动结合的意义,并且他们都是从社会改造的角度出发的。他们各有千秋,成就迥异,而对于生产劳动和教育本身以及它们之间的关系都缺乏全面的历史的分析,因而都带有一定的片面性。
马克思和恩格斯认为,物质生产劳动是人类最基本的实践活动。它不仅和自然界一起,是物质财富的源泉,而且是人的体力和智力发展的源泉。马克思说:“一个人‘在通常的健康、体力、精神、技能、技巧的状况下’,也有从事一份正常的劳动和停止安逸的需求。”[71]然而,并不是任何劳动都能成为人的自然需求,也不是任何劳动都能成为人的体力和智力发展的源泉:“在奴隶劳动、徭役劳动、雇佣劳动这样一些劳动的历史形式下,劳动始终是令人厌恶的事情,始终是外在的强制劳动,而与此相反,不劳动却是‘自由和幸福’。”这是由于它属于对立的劳动,并且还不具备成为“吸引人的劳动”,成为“个人的自我实现”的主观和客观条件。在什么条件下,生产劳动才能成为“真正自由的劳动”呢?“物质生产的劳动只有在下列情况下才能获得这种性质:(1)劳动具有社会性;(2)劳动具有科学性,同时又是一般的劳动,是这样的人的紧张活动,这种人不是用一定方式刻板训练出来的自然力,而是一个主体,这种主体不是以纯粹自然的,自然形成的形式出现在生产过程中,而是作为支配一切自然力的那种活动出现在生产过程中。”[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