渠道二,增资扩股。即有的外商投资企业在原有注册资金基础上,以“扩大生产规模”、“增加投资项目”等理由申请增资,资金进来后实则游走他处套利;在结汇套利以后要撤出时,只须另寻借口撤销原项目合同,这样热钱的进出都很容易。
渠道三,货币流转与转换。市场有段顺口溜可说明这一热钱流入方式:“港币不可兑换,人民币可兑换,两地一流窜,一样可兑换”。国家外汇管理局在检查中发现,通过这种货币转换和跨地区操作的办法,也使得大量热钱自由进出。
渠道四,地下钱庄。地下钱庄是外资进出最为快捷的方式。很多地下钱庄运作是这样的:假设你在香港或者境外某地把钱打到当地某一个指定的账户,被确认后,内地的地下钱庄自然就会帮你开个户,把你的外币转成人民币了。根本就不需要有外币进来。
渠道五,货柜车夹带现金。这种做法主要集中在珠三角地区的来料加工企业。企业以发员工工资等名义,通过货柜车夹带港币进出粤港两地。如果一个企业有十部八部货柜车的,一部车跑一两趟很普遍,每趟夹带50万港元,即便被海关查出也很好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