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局面,的确是方龄的疏忽造成的。其实,本来是应该庆祝“郑文惠案”有了可喜的进展的。方龄和张川带着技术队的两名勘查员,在发现尸骨的悬崖峭壁下方,遵循着地毯式搜寻的办法,不辞劳苦,几乎翻遍周边的每一处溶洞和草地,更是耗费了将近一周的时间,终于把作案凶器成功起获。随凶器一起找到的,还有一包女性衣物,显然当初是为了制造郑文惠主动离家出走的假象用的。总之,跟法医沈春华先前推测的完全一致,凶器确实是一支警用电棍,这就让骆辛的父亲骆浩东的作案嫌疑看似更大了。
案件涉警,而且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双方也都涉警,尤其嫌疑最大的犯罪嫌疑人,如今已不在人世,这样的案件,无论是调查还是通报的时候,都应该极度慎重。死人无法开口辩解,办案人员不能在证据不够确凿的情形下任意定性,这有向死人身上泼脏水之嫌,更为重要的是,这样的案情细节,在没有定论的时候公布出去,一定会引起各种揣测和谬传,无疑对公安系统的形象是一种损害,同时会给社会带来不安定的因素和负面影响。所以,从组织纪律上说,任何个人在没有组织授权的情况下,是不得将案件信息向外界透露的。而这一次,有人越界了,还是一名老资格的勘查员,也是寻找凶器四人小组中的成员。